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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岑漩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岑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原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控股”)和监事岑漩女士的通知,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宇昌”)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登记完成后,中意控股全资子公司余姚市昌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宇昌100%的股份,监事岑漩女士担任宁波宇昌经理、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波宇昌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为规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半导体”)因后续业务和新增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7日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宁波宇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承租厂房。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甬矽半导体与上述关联方已签署《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关联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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