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与江苏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近日,合作双方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书》,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项目总承包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双方一致确认总承包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不因解除总承包合同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项目截至目前尚未确认收入,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定媒体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约107,423,199.14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丽生态”)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发来的《答辩通知书》【(2025)洪仲案字第0020号】及《仲裁申请书》,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井冈山鼎睿”)就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南昌仲裁委员会已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5)洪仲案裁字第0020号《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1、美丽生态向井冈山鼎睿支付本金9,600万元;
2、美丽生态向井冈山鼎睿支付回购溢价款及差额补足款(该款项分为两部分:1、支付回购溢价款及差额补足款10,844,274.14元;2、自2025年1月3日起,至美丽生态付清本金9,600万元时止,以9,6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
3、美丽生态向井冈山鼎睿支付律师费50,000元,保全保险费28,563元;
4、井冈山鼎睿对美丽生态建设就本案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1、2、3项支付义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美丽生态建设及其他被申请人对美丽生态就上述1、2、3项支付义务对井冈山鼎睿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6、井冈山鼎睿预交本案仲裁费500,362元,由美丽生态、美丽生态建设及其他被申请人共同承担并径付井冈山鼎睿;
7、驳回井冈山鼎睿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1、2、3、6项裁决由美丽生态、美丽生态建设及其他被申请人承担支付义务,并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井冈山鼎睿一次性履行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25)洪仲案裁字第0020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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