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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14          证券简称:亿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3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赵仁英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201人调整为174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7万股调整为155.31万股;并确定以2023年7月7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授予155.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300股,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9名激励对象拟于第一个行权期解锁的446,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99,240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42元/股调整为23.09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激励计划中7名因离职、1名因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因被提名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现已选举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上述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16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0.0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7072%。

  2、回购价格和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23.09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回购对象支付利息,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3,728,137.54元(含利息,税前)。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股份的注销的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1,446,300股变更为140,446,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变动前后的股本结构数据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数据一致。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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