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5—04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文新能源”)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卡文新能源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开展Pre-A轮融资。
● 2025年6月19日,卡文新能源与3家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方福田汽车、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创投”)、海南星辉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以及5家公开挂牌增资方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嘉成”)、博原怡成(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怡成”)、武汉博原丰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原丰成”)、北京市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绿色能源基金”)、安鹏绿色(北京)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鹏基金”)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价格为1.50元/注册资本(保留两位小数),增资总额120,877.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0,584.866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卡文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卡文新能源本次融资尚待履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扩股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2日经董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卡文新能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临2025-005号)。
卡文新能源Pre-A轮融资包括非公开协议增资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增资两部分,2025年6月19日,卡文新能源与3家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方(福田汽车、博世创投、员工持股平台)以及5家公开挂牌增资方(博原嘉成、博原怡成、博原丰成、安鹏基金、绿色能源基金)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价格为1.50元/注册资本(保留两位小数),增资总额120,877.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0,584.8668万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博世创投
企业名称: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Johannes Sommerhaeuser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21层2103G室
(二)员工持股平台
企业名称:海南星辉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仲韶街9号复兴城国际数字港B座6楼-261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口星辉绿航投资有限公司
卡文新能源员工持股方案已履行完成国资审批程序。
(三)博原嘉成
企业名称: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9号二层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博原怡成
企业名称:博原怡成(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1楼1118-16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博原丰成
企业名称:武汉博原丰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1层(1)商号-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原(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绿色能源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市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23号楼5层101-51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国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
绿色能源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北汽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规定,绿色能源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七)安鹏基金
企业名称:安鹏绿色(北京)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1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鹏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汽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的规定,安鹏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18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绿色能源基金和安鹏基金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卡文新能源,无需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及披露。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协议主体及签署时间
甲方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博世(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3:海南星辉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4:博原怡成(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5:武汉博原丰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6: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7:安鹏绿色(北京)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甲方8:北京市绿色能源和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甲方5、甲方6、甲方7和甲方8,统称为“甲方”。
乙方: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5年6月19日
2、增资金额
2.1各方同意,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乙方的《拟增资涉及的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0747号)经备案后净资产评估值为74,617.45万元为依据,甲方对乙方增资,增资价格为1.50元/注册资本(保留两位小数);其中:
甲方1货币出资75,8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50,533.3333万元;
甲方2货币出资3,0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
甲方3货币出资3,577.3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2,384.8667万元;
甲方4货币出资14,5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9,666.6667万元;
甲方5货币出资4,75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3,166.6667万元;
甲方6货币出资1,45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966.6667万元;
甲方7货币出资7,8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5,200万元;
甲方8货币出资10,0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6,666.6667万元。
甲方各主体货币出资超出其各自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乙方资本公积金。
2.2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3、增资款的支付
3.1各方同意于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就本增资项目签署各方达成一致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及乙方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与本协议及《合资协议》合称“交易文件”)。
3.2甲方4、甲方5、甲方6、甲方7和甲方8取得本增资项目投资方资格时,已经分别向北交所缴纳了其拟投资金额10%的交易保证金(合计人民币3,850万元,以下简称“交易保证金”)。该等甲方应各自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按本协议约定的其全部货币出资减去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本协议载明的乙方银行存款账户。
3.3甲方1、甲方2和甲方3的货币出资须各自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按本协议约定的其全部货币出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如下银行存款账户。
3.4 各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各甲方货币出资由各甲方分别且不连带地缴付,若任一甲方未实际完成其货币出资的缴付,其他甲方所认购并持有的乙方注册资本金额应不受其影响并且该等其他甲方缴付货币出资的义务在其依据本协议支付对应款项后即视为已经履行。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签字/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增资扩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卡文新能源增资扩股,旨在共享各方资源优势,解决卡文新能源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等问题,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培育新能源业务,有助于公司新能源商用车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卡文新能源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卡文新能源本次融资尚待履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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