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6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166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书面告知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6,166.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申请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湘江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8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申请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指担保协议的签署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反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26,2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89,143.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7,081.8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1,699.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653.7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064,60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30,730.9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3,878.73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93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52.26万元。
截至目前,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支出的所有款项及费用。
2、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二)反担保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间为甲方的保证期间及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3年内。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担保余额及实际担保天数计算,即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1%=担保费。实际担保天数自被担保债务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担保费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当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含)前支付担保费。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及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76,85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4.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85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1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1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10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6,166.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7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储存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6,936,8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26元,募集资金总额384,119,908.8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19,908.80元,扣除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费用1,498,997.0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377,320,911.74元。
截至2021年9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9037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2、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9月8日将1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1月18日将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9月7日将1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将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9月5日将1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将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6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6月20日将2,36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6月20日将1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6月20日将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926.65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品牌新零售网络运营建设项目、智慧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20,911.74元,低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09,266,5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智慧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0元,该项目已终止投入募集资金。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118,752,836.72元,除去尚未到期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241,660,000元以外,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423,807.15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认为考虑到当前互联网营销领域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品牌新零售网络运营建设项目”和“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当前在投资效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并且2023年以来互联网营销行业主流业态逐步从品牌宣传向注重效果转化、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对新技术应用方向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后,在新发展环境下需要时间去了解和熟悉所在地经济和文化需求,公司将结合新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再次审慎规划新的项目可行性评估。公司及保荐人将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16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其资金需求。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16,166.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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