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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3,993.60万元(暂计至2025年3月19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针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结果,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就仲裁裁决书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于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一”)于2025年4月收到东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以下简称 “申请人”)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分别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东莞市新港德恒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岭南香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尹洪卫(被申请人五)。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披露了相关仲裁案件信息。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东莞仲裁委员会发来的(2025)东仲案字第752号《东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66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5年3月19日,利息为0元,罚息为0元,复利为0元,后续利息、罚息和复利按照编号为HT2022121600000010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协议号为HT2024122400000506的《贷款展期协议》的约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至全部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7297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5年3月19日,利息为0元,罚息为0元,复利为0元,后续利息、罚息和复利按照编号为 HT2022121600000010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协议号为 HT2024122400000507的《贷款展期协议》的约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至全部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裁项、第(二)裁项确定的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申请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20902425002602538997)项下的质押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申请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20824849002593452024)项下的质押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申请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20902790002602578524)项下的质押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申请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20993755002614233712)项下的质押应收账款享有质押权,并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八)本案仲裁费用465985元由五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交,由五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九)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上述款项五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针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结果,公司将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就仲裁裁决书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于该仲裁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东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5-074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担保情况一: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经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广西岭域创和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域创和”)、尹洪卫、古钰瑭于2024年4月为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72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抵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水务集团向广州银行申请的贷款余额尚有约44,707.98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本笔贷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7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岭域创和、尹洪卫、古钰瑭拟为余额约人民币44,708万元的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抵质押担保。(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担保情况二: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7月为项目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南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会南岭”)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办理不超过23,488万元项目贷款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在建设期提供担保。同时,以新会南岭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全程质押担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集团”)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新会南岭向农发银行申请的贷款余额尚有16,315.69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贷款有效期内,公司为新会南岭向农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23,488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和抵质押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33年7月。(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水务集团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50,000万元,同意为新会南岭水务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为24,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水务集团提供的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水务集团提供44,708万元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预计为5,292万元,公司为水务集团提供担保后的负有实际担保义务的担保余额为44,708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会南岭提供的可用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本次公司为新会南岭提供23,488万元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预计为512万元,公司为新会南岭提供担保后的负有实际担保义务的担保余额为23,488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裁负责担保落地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满军

  成立时间:1995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1,766.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7层716B室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水务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水务集团90%股权,公司与之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水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水务集团资产总额为303,671.36万元,负债总额为235,715.27万元,净资产为67,956.09万元。2024年1-12月,水务集团营业收入为28,761.59万元,净利润为-2,870.0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水务集团资产总额为314,661.31万元,负债总额为247,527.51万元,净资产为67,133.81万元。2025年1-3月,水务集团营业收入为2,581.73万元,净利润为-822.28万元。

  水务集团因合同纠纷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涉及金额较小,对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影响较小,且上述担保对应融资资金系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回款质量,盘活项目现金流,避免发生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江门市新会区南岭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南岭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国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0,071.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梅江梅苑新村14巷8号

  经营范围:承接:水利水电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新会南岭为公司与水务集团中标的“江门市潭江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新会段)”之项目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80%的股权,公司持股90%的水务集团直接持有其20%的股权。因此,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新会南岭98%的股权。新会南岭水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新会南岭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会南岭资产总额为24,782.98万元,负债总额为17,345.16万元,净资产为7,437.82万元。2024年1-12月,新会南岭净利润为-22.2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会南岭资产总额为22,665.45万元,负债总额为15,207.29万元,净资产为7,458.15万元。2025年1-3月,新会南岭净利润为20.79万元。

  经查询,新会南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水务集团向广州银行申请的贷款余额尚有44,707.98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本笔贷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7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岭域创和、尹洪卫、古钰瑭拟为余额为人民币约44,708万元的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抵质押担保。(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担保协议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新会南岭向农发银行申请的贷款余额尚有16,315.69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贷款有效期内,公司为新会南岭向农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23,488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和抵质押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33年7月。(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项目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25年度担保金额不超过27.9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子公司和项目公司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对象之一岭南水务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岭南水务集团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岭南水务集团运营决策,因此北京新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对象之一新会南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加快项目落地,有效地推进公司生态环境业务发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额度为68,19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4.0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签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43,163.56万元;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额度为451,800.49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4.40%; 扣除对子公司、项目公司担保后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74万元,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额度为306.35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9,897.82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5,133.49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诉讼金额为3,924.95万元。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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