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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暨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且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6万元/年(税前),并对应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及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森、刘庆林、黄爱学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6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维宏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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