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事项,能够保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因此,同意再次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召集,并于2025年6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李变芬,委员为李变芬、陈铖、刘广忠。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史勤,委员为史勤、李变芬、王珊。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王珊,委员为王珊、李变芬、史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王珊,委员为王珊、李变芬、史勤。

  (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再次延长后的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再次延长后的有效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延长至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再次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限,再次延长后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9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5年7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1.00、2.00须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7月7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本次股东会议案1.00-2.00,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5年7月7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5、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