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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公司2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797人,代表股份222,235,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7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578,636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09,273,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2人,代表股份12,962,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3人,代表股份12,974,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2人,代表股份12,962,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9%。

  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86,0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6%;反对4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8%;弃权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4,4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16%;反对45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7%;弃权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7%。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70,7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9,1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37%;反对48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6%;弃权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7%。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65,2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47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3,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13%;反对47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9%;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8%。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69,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2%;反对47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0%;弃权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8,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52%;反对47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8%;弃权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0%。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78,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4%;反对46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5%;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7,3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9%;反对46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09%;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77,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7%;反对46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15,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1%;反对46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6%;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3%。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45,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3%;反对48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3,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87%;反对48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66%;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7%。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62,4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9%;反对47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0,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97%;反对476,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9%;弃权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4%。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801,5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1%;反对51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6%;弃权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5,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92%;反对51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63%;弃权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5%。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91,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反对45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2%;弃权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30,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48%;反对45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4%;弃权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975,9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31%;反对3,162,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9%;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4,4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738%;反对3,162,1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24%;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727,3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反对3,41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1%;弃权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77%;反对3,41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463%;弃权9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3.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973,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8%;反对3,161,6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7%;弃权1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1,6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522%;反对3,161,6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86%;弃权1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947,5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03%;反对3,186,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6,0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549%;反对3,186,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89%;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2%。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5.01提名廖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16,451,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145%。

  该议案获得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5.02提名吴斯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16,446,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90%。

  该议案获得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5.03提名李长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16,46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89%。

  该议案获得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6.01提名陆先忠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16,400,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14%。

  该议案获得通过,候选人当选。

  议案16.02提名张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16,45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401%。

  该议案获得通过,候选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孙冬松、陈宇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后,以现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廖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吴斯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选举董事廖杰、柴继军、陆先忠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廖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选举董事陆先忠、张磊、李长旭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陆先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陆先忠、张磊、李长旭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陆先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董事张磊、陆先忠、吴斯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磊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拟聘任柴继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王刚先生、张宗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陈春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李淼先生(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淼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东区/5层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陈春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主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以及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和岗位职能领取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评,并以公司整体经营指标的完成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柴继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拟聘任杨华蕾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华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东区/5层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拟聘任尹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简历

  廖杰,男,1966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今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现任董事会主席;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以下简称“3名一致行动人”)之廖道训、吴玉瑞之子,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廖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斯远,男,196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康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唱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7月2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斯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斯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柴继军,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7月12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4月15日至今历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3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柴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宗堂,男,197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进入新华社工作,长期从事重大活动和时政新闻报道工作,先后担任新华社办公厅副调研员、中央新闻采访中心政文室副主任、国内部分社业务管理室主任等职务。2020年4月起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2021年1月7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宗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张宗堂先生于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6万股。张宗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春柳,女,1976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学士,清华大学EMBA。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UNISUN Group Inc. 投资经理;2003年1月至2008年11月,历任CSDN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2年8月,历任建银国际医疗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营销总监、建银国际文化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华盖资本合伙人。2023年7月3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陈春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陈春柳女士于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14万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6万股。陈春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刚,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至今任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8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8月至今任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4月15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淼,男,198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3年2月至2016年6月,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高级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3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李淼先生于2023年获授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0万股。李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华蕾,女,1993年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今任职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部。2023年9月28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6万股。杨华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辉,女,1985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法务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岩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7月任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3年10月11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尹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尹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廖杰先生(董事长)、吴斯远先生(副董事长)、柴继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李长旭先生

  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上述6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廖杰(主任委员)、柴继军、陆先忠

  审计委员会:陆先忠(主任委员)、张磊、李长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磊(主任委员)、陆先忠、吴斯远

  提名委员会:陆先忠(主任委员)、张磊、李长旭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柴继军先生

  副总裁:王刚先生、张宗堂先生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春柳女士

  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淼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李淼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东区/5层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华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华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杨华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东区/5层

  五、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尹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岳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昆晓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苏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股,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合规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简历

  柴继军,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青年报图片编辑、摄影记者;200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7月12日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4月15日至今历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3名一致行动人之一,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继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柴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宗堂,男,197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进入新华社工作,长期从事重大活动和时政新闻报道工作,先后担任新华社办公厅副调研员、中央新闻采访中心政文室副主任、国内部分社业务管理室主任等职务。2020年4月起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2021年1月7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宗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张宗堂先生于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6万股。张宗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春柳,女,1976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学士,清华大学EMBA。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UNISUN Group Inc. 投资经理;2003年1月至2008年11月,历任CSDN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2年8月,历任建银国际医疗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营销总监、建银国际文化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华盖资本合伙人。2023年7月3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陈春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陈春柳女士于2023年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14万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6万股。陈春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刚,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8月至今任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8月至今任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8月至今任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4月15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淼,男,198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2013年2月至2016年6月,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高级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3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李淼先生于2023年获授员工持股计划股份10万股。李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华蕾,女,1993年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今任职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部。2023年9月28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蕾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6万股。杨华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辉,女,1985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法务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岩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7月任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23年10月11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尹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尹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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