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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4%;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2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6%;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3%;公司副总经理张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9%。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均为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25%,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上述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7/16至2025/10/15)进行。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惠然先生、陈志宏先生、李凤玲女士、张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上述股东按照本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及时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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