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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现场及电话通知送达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滕晓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202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2024)苏0613执4200号告知函】,海门区人民法院对公司章程修订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异议,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李珍:关于本次会议的议案我的意见是反对,因为我作为董事并没有违反法律,章程修改既没有拘执的主观故意也没有起到拘执的法律后果,没有违法违规,当时6月5日的决议是审慎,如果股东有不同意,请上股东会否决。

  董事王强反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没有提出具体理由。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取消部分议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发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定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二、取消议案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202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2024)苏0613执4200号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

  黄裕辉、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集团)与被执行人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控股)质押合同系列执行案件中,查封了三建控股质押给海润集团的“精艺股份”股票75184700股,拟予司法拍卖。现经执行查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案,并公告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股东会审议。在该议案中将“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受让公司股权”定义为“恶意收购”,以及包含增加对高管、监事的赔偿额等其他可能损害股权价值、设置司法拍卖成交障碍的条款,这些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条等规定,妨碍了本院的执行进程。

  本院认为,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黄裕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黄裕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协助执行义务。

  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撤回包含定“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为“恶意收购”以及其他可能妨碍本院司法拍卖及成交后交付障碍条款的提案,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司法责任。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议案取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事项外,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2、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示:

  1、议案6、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8311。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杨翔瑞

  联系电话:0757-26336931传真:0757-26336931

  电子邮箱:yangxiangrui@jieagd.com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裕辉等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裕辉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64号,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裕辉、卫国、杨翔瑞:

  经查,我局发现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失信情况。经查,精艺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裕辉被多地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精艺股份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临时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黄裕辉上述失信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五十三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长不具备任职资格。精艺股份现任董事长黄裕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精艺股份董事长黄裕辉、总经理卫国、董事会秘书杨翔瑞,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黄裕辉、杨翔瑞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卫国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精艺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黄裕辉、卫国、杨翔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在收到本决定书2个交易日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更换董事长并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机制,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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