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60,36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2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60,02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74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0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8%;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17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13%;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1%;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570%;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8%;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0%;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287%;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8%;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38%;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17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13%;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0%;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287%;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8%;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7%;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142%;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743%;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768%;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8%;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768%;反对2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598%;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3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60%;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54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713%;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00%;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1%;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1,71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1624%;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743%;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金晶、丁宇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和丁宇宇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车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车达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车达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车达明先生仍在公司任职。车达明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董事前,车达明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相关职责。
车达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车达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度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选举车达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车达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任新昌县金属制品厂员工;1993年8月至1998年7月任泰坦纺机总厂保卫科长;199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公司后勤部主任、保卫科长;2011年12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董事、后勤部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车达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融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泰坦公司0.23%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达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3名独立董事吉瑞先生、余飞涛女士和冯根尧先生组成,其中吉瑞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 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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