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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坦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债券代码:127096

  2、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9年10月24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7月8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6号文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5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11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泰坦转债”,债券代码“127096”。目前“泰坦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泰坦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泰坦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泰坦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7月1日(星期二)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7月7日(星期一)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7月8日)起“泰坦转债”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泰坦转债”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坦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478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7月10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7月11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7月14日

  6、回售申报期内“泰坦转债”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78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泰坦转债”。截至目前,“泰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泰坦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泰坦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情况概述

  1、 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重大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 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0.7%(“泰坦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的票面利率);t为249天(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7月1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7%×249/365=0.478元/张(含税)

  故“泰坦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7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泰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382元/张;

  (2)对于持有“泰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478元/张;

  (3)对于持有“泰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478元/张。

  3、 其他说明

  “泰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泰坦转债”,“泰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泰坦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7月10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7月11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7月14日。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泰坦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泰坦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泰坦转债”回售的申请;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坦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债券代码:127096

  2、恢复转股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起恢复转股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19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止暂停转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泰坦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相关规定,“泰坦转债”将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27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泰坦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5人,代表“泰坦转债”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19,920张(面值100元/张),所持有表决权数占“泰坦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6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9,92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弃权票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金晶、丁宇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和丁宇宇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泰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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