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底到位,公司持续推进厂房施工,设备生产、发货和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区域管控措施,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受到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投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投产日期2024年6月前全部投产。经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5年6月。
2024年9月,公司年产25万吨的乙醇装置成功打通全流程,并实现当年盈利,下游配套乙醇脱水制乙烯,进而生产聚氯乙烯,标志着国内氯碱化工行业乙烯来源路径继续丰富。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已完成装置主体工程建设,但目前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打通全流程,尚未投产,公司结合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为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该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此外,虽然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经于2024年9月投产,但由于尚有部分项目尾款待支付,公司结合项目付款进度、付款节奏等,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相关合同,无需再上报董事会。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6月27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3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3,773,962.1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6月29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其余用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340.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462.31万元(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462.3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为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投资种类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5年6月27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2025年6月27日,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新疆天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8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因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 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 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 交易场所及品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以及产业链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且出现风险敞口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投入资金规模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因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因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全年计划产量、现货业务贸易量、交易期限确定,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开展相匹配,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价格风险控制,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可以有效应对风险,稳定公司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所需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以及产业链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且出现风险敞口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套期保值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相关合同,无需再上报董事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6月27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投入资金规模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6.政策法律风险:如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合约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已建立《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场所上市的相关的品种合约,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不断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因市场价格剧烈变动导致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产品销售价格下滑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规范交易行为,严格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5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底到位,公司持续推进厂房施工,设备生产、发货和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区域管控措施,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受到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投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投产日期2024年6月前全部投产。经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5年6月。
2024年9月,公司年产25万吨的乙醇装置成功打通全流程,并实现当年盈利,下游配套乙醇脱水制乙烯,进而生产聚氯乙烯,标志着国内氯碱化工行业乙烯来源路径继续丰富。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已完成装置主体工程建设,但目前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打通全流程,尚未投产,公司结合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为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该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此外,虽然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经于2024年9月投产,但由于尚有部分项目尾款待支付,公司结合项目付款进度、付款节奏等,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6月27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结项时间、“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3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3,773,962.1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6月29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其余用于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1,340.1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462.31万元(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462.3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为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于2024年9月投产但尚有部分尾款有待支付,同时结合当前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预计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底到位,公司持续推进厂房施工,设备生产、发货和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区域管控措施,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受到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投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投产日期2024年6月前全部投产。经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5年6月,详见2024年6月8日披露的临2024-049号《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9月,公司年产25万吨的乙醇装置成功打通全流程,并实现当年盈利,下游配套乙醇脱水制乙烯,进而生产聚氯乙烯,标志着国内氯碱化工行业乙烯来源路径继续丰富。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已完成装置主体工程建设,但目前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尚未打通全流程,尚未投产,公司结合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为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该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此外,虽然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经于2024年9月投产,但由于尚有部分项目尾款待支付,公司结合项目付款进度、付款节奏等,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及结项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6月27日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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