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宝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同意选举潘宝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修订后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潘宝侠女士简历
潘宝侠,女,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拟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潘宝侠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潘宝侠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潘宝侠女士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潘宝侠女士简历
潘宝侠,女,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拟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
至2025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0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01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特别决议议案:1、2、3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1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1日 9:00 - 17:00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四)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联系电话:010-67179780
传 真:010-6715223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结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实际,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进行修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等文件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修订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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