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宋思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宋思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宋思杰先生:199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耀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壹药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8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法务专员;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高级综合管理专员;2020年11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思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思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潘讴东先生、殷珊女士、潘俊屹先生、王富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高国垒先生、郝玫女士、吴丹枫女士、侯绪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宋思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潘讴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吴丹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潘讴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夏清梅女士、徐鲁媛女士、殷珊女士、吴钦斌女士、潘俊屹先生、王耀先生、栾振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栾振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徐鲁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讴东先生、殷珊女士、潘俊屹先生的简历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夏清梅女士、徐鲁媛女士、吴钦斌女士、王耀先生、栾振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同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徐鲁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180909
电子邮箱:zhengquanbu@obio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19号楼
四、取消监事会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作废。因公司取消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高晓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马蓉女士、宋思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中高晓先生为股东委派,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宋思杰先生经选举担任职工代表董事;马蓉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三届独立董事GANG WANG(王刚)先生、甘丽凝女士、宋正奇先生因连续任期已满两届,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3)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徐鲁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王富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夏清梅女士: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双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负责人;2008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生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至2014年8月,任和元有限董事;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和元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和元有限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清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760,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夏清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清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徐鲁媛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92年9月至2003年6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主任、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风控经理、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上海杰隆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鲁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徐鲁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鲁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吴钦斌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上海延安万象药业有限公司制剂研究所工艺开发工程师;2000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任礼来(上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技术部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任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运营总监;2022年5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首席质量官;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CDMO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钦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钦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王耀先生: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华东师范大学助理研究员;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市场经理;2018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公司市场总监;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CRO事业部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CRO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王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栾振国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洛克双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9月,任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历任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亚洲电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2017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SunnySunny International Pty Ltd.执行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投融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振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栾振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O50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雯
联系电话:021-58180909
传 真:021-55230588
电子信箱:zhengquanbu@obio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紫萍路908弄19号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沧海路38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讴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1以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茅丽婧、赵可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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