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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五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推举并表决通过,同意选举茅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茅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茅飞先生简历

  茅飞,男,1975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康尼电子总工程师,曾任康尼电子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茅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陈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彭纪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维胜先生作述职报告;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9以及议案13—议案19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王顺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常规通知时限要求,以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陈磊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表决,同意选举陈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毕光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唐卫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胡国民先生、唐卫华先生、周勇先生、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顾美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同时,根据规定,上述聘任顾美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章玉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0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五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磊先生

  2、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陈磊先生、陈颖奇先生、毕光明先生、胡国民先生、陈野先生、茅飞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潘华先生、王维胜先生、彭纪生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7日、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尼机电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根据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潘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唐卫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章玉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毕光明,男,197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轨道交通事业总部总经理。曾任公司轨道交通事业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毕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5,717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胡国民,男,1973年出生,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康尼新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康尼精机董事长。曾任重庆康尼总经理、康尼电子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国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唐卫华,男,1971年出生,工程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02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轨道交通事业总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唐卫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2,188股,持股比例为0.60%,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顾美华,女,1973年出生,中级会计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顾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68,750股,持股比例为0.33%,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勇,男,197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康尼电子总经理。曾任康尼电子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00股,持股比例为0.001%,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金辉,男,1972年出生,2009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科创特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南京天海潮总经理。曾任康尼智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章玉叶,女,1995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2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章玉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尼机电”)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6月至今,公司陆续累计收到司法执行的50,240,566股康尼机电股票并完成了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8,308,789股变更为868,068,223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8月28日、11月5日及2025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及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30、2024-038、2024-046、2025-00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其他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12日,工作日8:00-17:00。

  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3、联系人:康尼机电证券法律部

  4、联系电话:025-83497082

  5、电子邮箱:ir@kn-nanjing.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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