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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增资金额合计72,565万元。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二、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于“新一代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所有相关事宜。

  三、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白皮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安全,助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白皮书》,同时,公司修订并发布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政策》。

  五、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品管理白皮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化学品管理工作,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化学品管理体系,切实保障生产运营稳定、人员职业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基于公司化学品政策、目标指标及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与流程,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白皮书》。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子公司的名称及增资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南裕展增资72,565万元,再由河南裕展向深圳裕展增资72,56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南裕展增资72,565万元,再由河南裕展向深圳裕展增资72,56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增资金额72,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河南裕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深圳裕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次对河南裕展及深圳裕展的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5-048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处于自主行权期的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4日,在此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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