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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1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7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62119883 传真:010-62119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表决票填写方法: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后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如果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填写“是”或“否”):     。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填写“是”或“否”):     。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法律顾问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总法律顾问辞职的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斌的辞职报告,因上级单位工作调整,张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法律顾问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斌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张斌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曹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已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选举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聘任总法律顾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曹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曹宇,男,1981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在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任职,历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监、党群与综合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曹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洪铭君、汪亚杰、司徒智博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上级单位工作调整,张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曹宇为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当选,则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总法律顾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因上级单位工作调整,张斌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宇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领导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总法律顾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神州高铁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依法履职,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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