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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周志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7,475,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53.21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31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48.91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159,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4.3032%。

  (九)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马桦女士、副总经理孟繁新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33,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0%;反对1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26,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1%;反对1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2.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34,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反对1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4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2.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3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9%;反对19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2.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2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0%;弃权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72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502%;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26%;弃权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2%。

  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派现19,375,400.00元。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057,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9%;反对1,365,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七)《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047,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2%;反对1,364,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8%;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056,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0%;反对1,37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2.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九)《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044,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1%;反对1,37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8%;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38,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2%;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74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47%;反对1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37%;弃权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5%。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7,231,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9%;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73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63%;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79%;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8%。

  2.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独立董事龚敏、张腾文、马桦分别所作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3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周志、冯东、李小波、徐亚平、龚敏、张腾文、王华清现场出席会议,杨棋钧、马桦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该议案时,有利害关系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层成员的董事冯东先生、徐亚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部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总部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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