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决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巧娥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于玲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6月27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华科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玮先生、陈京南女士、黄志龙先生、池智慧先生、王涛女士、孟晓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虹女士、韩羽枫先生、李卫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陈京南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下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于玲霞女士、张姣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鲍良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于玲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京南女士、池智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志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朋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玮先生、陈京南女士、黄志龙先生、池智慧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王朋朋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志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巧娥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张巧娥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张巧娥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姣姣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张姣姣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赵昂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郑建明先生、强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230290
传 真:010-80828823
邮政编码:101199
电子邮箱:rk@rockontro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2号院保利?大都汇T3栋14层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王朋朋,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1年至2003年任山西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3年至2006 年任太原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太原市乾红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至 2009年任山西祎达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至2016年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 1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巧娥,女,199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北电力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级审计员;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会计;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员;2024年8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5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4、8、9、10、11、13、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该议案已表决通过。
3、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百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清、袁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袁鹏律师发表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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