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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

  至2025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7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 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 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7月1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 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845636

  传真:0551-63845666

  邮箱:hfht@conver.com.cn

  联系人:周文竹

  七、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王保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募投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使用的1,900万元用于“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具体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拟设立上海分公司,并授权管理层按规定程序安排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4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总投资金额65,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900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已于2024年开始建设,2025年投产后逐步产生收益。

  ●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77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汇通控股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安庆海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合肥金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1,900.00万元。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900.00万元进行变更,用于新项目建设,变更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80%。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如有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立、注销、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手续,授权期限至本次变更所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全部结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金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项目备案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投资总额3,557.3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9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实际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9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基于当时公司发展趋势前瞻判断、在公司经营内外部特定环境下做出的决策。随着配套客户对相关业务的调整,公司合肥地区现有车轮分装产能已满足合肥地区主机厂订单需求,故公司对“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做出了相应调整。

  全资子公司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已于2024年开始建设,目前已获取多个重要车型的保险杠总成项目定点,2025年项目量产并逐步产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使用的1,900万元用于“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购置涂装线、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汽车造型部件生产线,NVH生产线以及车轮自动分装线。

  实施主体: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周期:2024年开始建设,2025年投产后逐步产生收益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预计约65,00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9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项目总投资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二) 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开拓新产品模块,提升公司经营规模

  本项目已于2024年开始建设,已新建大型保险杠涂装生产线,并已获取多个重要车型的保险杠总成项目定点,2025年项目量产并逐步产生收益。公司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采取精益生产模式,配套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扩大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随着本项目建设投产,配套的新开发保险杠产品等汽车造型部件逐步量产,丰富了造型部件的品类,将促进公司经营规模较快提升。通过此次项目的实施,公司在产品的承接能力、生产效率及装备水平等综合实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可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2.协同客户布局生产,增强客户黏性

  公司作为我国一线自主汽车品牌的一级配套供应商,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已成为集“产品设计、模具开发、部件成型、表面处理及产品装配”于一体的集成化方案供应商。随着主机厂对产品定制化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通过协同布局生产基地、丰富产品品类,有效提升与主机厂的客户黏性和协同效率,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和技术优势,为主机厂提供前期设计、协同开发的差异化服务。本项目的建成投产,践行了“客户为中心”经营发展战略,能够有效配合客户在安庆的产业布局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扩充产能、提升协同开发和全工序生产制造一体化供货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近年来,自主品牌汽车在国内消费市场的占有率逐年上升,且出口量增长趋势明显。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为1,797.0万辆,占国内汽车消费比重为65.2%。出口方面,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国内汽车全年出口量为585.9万辆,同比增长20.1%。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已与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东南汽车、长城汽车、江淮汽车、蔚来汽车、大众汽车(安徽)等整车生产企业建立了一级配套合作关系。比亚迪、奇瑞汽车2024年销量分别为427万辆和260万辆,同比增长41.26%和38.4%。比亚迪在2024年实现了中国汽车市场车企销量冠军、中国汽车市场品牌销量冠军和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销量冠军的“三冠王”成就;奇瑞汽车出口量连续22年位居自主品牌国内第一。?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为成功实施本项目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二) 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 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该项目投产后,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收益。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将存在产能扩大而导致的销售风险。

  公司制定应对措施如下: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建立系统明确的销售目标,根据目标方案严格执行并控制销售风险;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实力,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程。

  2. 管理经营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规模的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制度、资源整合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的较大扩张,公司将面临管理经营风险。

  公司将通过深化制度建设,合理安排内部机构,培养员工责任感,引进经验丰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从管理、研发、生产、市场等各方面整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能顺利运行。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复的备案文件,项目备案编号:2308-340860-04-01-894967。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可能涉及的手续。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前的“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是基于当时公司发展趋势前瞻判断、在公司经营内外部特定环境下做出的决策,该项决策在募投项目设置时充分考虑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因此此前募投项目的设置具有其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为了更好的配套客户对相关业务的调整,并适应主机厂订单需求的变化,根据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对募集资金使用做出的调整。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议并一致同意,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有关设立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分公司的名称: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吴照娟

  分公司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136号B栋612室

  分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业务布局,借助上海的区位和人才优势,吸引高端人才,有助于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潜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按规定程序安排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8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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