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8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5.0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1,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50.28元/股,最低价为48.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97.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9,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28元/股,最低价为32.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38,168.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映翰通
股票代码:6880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姚立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德惠路一号院8号楼3单元11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六层B601C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飞图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六层B601C-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六层B601C-3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姚立生持有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5.97%。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股东姚立生、飞图开元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15,554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立生持有公司股份2,942,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飞图开元持有公司股份1,1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43,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以上比例为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立生持有公司股份2,942,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飞图开元持有公司股份74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50,425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47%。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映翰通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重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姚立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飞图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姚立生
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姚立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飞图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姚立生
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姚立生、北京飞图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图开元”,以上两者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043,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69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立生、飞图开元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本公告中如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姚立生、飞图开元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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