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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近日迁至新的办公地址,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东区/5层

  变更后: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3层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2层/3层

  邮政编码:100015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64376780

  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2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5人,关联董事廖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对经营场所的需求,公司拟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及3层的办公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335.8平方米。同时终止与宏瑞达科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其租赁位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东区及5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793.71平方米。

  公司拟与宏瑞达科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335.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租金每年人民币5,479,051.50元,协议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16,437,154.5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装修期)物业费人民币803,594.22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物业费人民币3,348,309.25元,物业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4,151,903.47元。电费及维修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机柜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60,000元;本次房屋租赁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不超过23,469,057.97元(含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电费、租赁费等)。

  本次交易对方宏瑞达科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智能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廖杰先生担任中国智能交通的董事会主席,同时间接持有中国智能交通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廖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5-03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对经营场所的需求,公司拟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达科”)签订《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及3层的办公用房,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335.8平方米。同时终止与宏瑞达科于2022年10月3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其租赁位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东区及5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793.71平方米。

  公司拟与宏瑞达科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房屋建筑面积3335.8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租金每年人民币5,479,051.50元,协议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16,437,154.5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装修期)物业费人民币803,594.22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物业费人民币3,348,309.25元,物业服务费总额共计人民币4,151,903.47元。电费及维修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机柜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60,000元;本次房屋租赁协议项下交易金额不超过23,469,057.97元(含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电费、租赁费等)。

  本次交易对方宏瑞达科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智能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廖杰先生担任中国智能交通的董事会主席,同时间接持有中国智能交通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以1票回避,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廖杰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

  法定代表人:牟轶

  注册资本:19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以姜海林为投票代表的7位自然人股东(含本公司董事长廖杰)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宏瑞达科总资产25,097.73万元,净资产20,666.9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28.90万元,净利润288.39万元。

  2.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7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9,600万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出租办公用房及提供物业服务。最近三年收入情况为:2022年收入1,573.42万元、2023年收入1,852.44万元、2024年收入1,828.90万元。

  3. 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宏瑞达科为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智能交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廖杰先生担任中国智能交通的董事会主席,同时间接持有中国智能交通股份。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整层及第3层整层区域,共计3335.8平方米。本次公司向宏瑞达科承租的房屋产权系宏瑞达科单独所有,宏瑞达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控股股东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北京智讯天成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第2层整层及第3层整层区域;面积:3335.8平方米;用途:用于办公。

  2.租金及其他费用、支付安排

  租赁单元的年租金为人民币5,479,051.50元,合同期内租金共计16,437,154.50元;物业服务费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装修期):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803,594.22元,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3,348,309.25元。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支付均每3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

  保证金为人民币1,369,762.88元,于《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宏瑞达科支付。

  机柜租赁费用为每年不超过360,000元,支付每12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

  电费的收费标准与园区物业单位制定的收费标准一致,每3个月为1个缴纳周期。

  多功能厅、展厅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按月支付。

  直饮水设备维护维修费用后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租赁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4.协议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宏瑞达科(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4.40万元。其中304.48万元为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原租赁地址房屋租金、物业服务费、电费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49.92万元为公司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新租赁地址部分物业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4.租赁协议、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协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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