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65亿元
● 产品名称: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60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点金看跌两层31D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2025-030号《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 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年5月23日,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丰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21,000.00万元,获得收益41.01万元;2025年5月23日,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17,000.00万元,获得收益29.34万元。2025年5月30日,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于近日赎回,收回本金10,000.00万元,获得收益14.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3,993.2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32.96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0日,广西阿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丰分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广东阿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并定期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601
(2)产品代码:2025101044Y29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起息日:2025年6月30日
(5)产品到期日:2025年7月30日
(6)产品期限:29天
(7)委托理财金额:21,500.00万元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9)预计年化收益率(%):0.75/1.95/2.05
(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点金看跌两层31D
(2)产品代码:NCS02178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起息日:2025年7月1日
(5)产品到期日:2025年8月1日
(6)产品期限:31天
(7)委托理财金额:15,000.00万元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6月30日
(9)预计年化收益率(%):1-1.75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以上两笔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分别为中国光大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或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2025-030号《绝味食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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