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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38,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38,8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0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04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5、2024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05月30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67万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5年0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9、2025年0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6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73.88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05月30日,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05月29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88万股,解除限售比例为39.43%。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5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8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20%。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注:

  1、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6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亦不包含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不能解锁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07月0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73.8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短线交易行为认定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于2025年06月19日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锁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已满足《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其解锁限制性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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