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5%,公司需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25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部分达成,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0,250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25)。
2、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9)。
3、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6)。自2025年4月30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5%,因此本期解除限售114,750股限制性股票,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0,2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2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20,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前系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股本结果情况;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继续执行。
四、 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人员、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元(含税)调整为0.09901元(含税)。
● 本次调整的原因: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及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93.4575万股。
2025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新增股份93.4575万股,并于2025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1,994,495增加至92,929,070股。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0,250股。
公司对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于2025年7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92,929,070股减少至92,908,8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01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9,199,449.50/92,908,820=0.09901元(保留小数点后5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09901*92,908,820=9,198,902.27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01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198,902.27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和具体实施情况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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