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6月3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高级副总裁熊剑峰、高级副总裁冯波、财务总监莫绣春、董事会秘书周哲斯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佳都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佳都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佳都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佳都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置所持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4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5-10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于本次会议结束后,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全体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自即日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何华强先生,独立董事卢馨女士、赖剑煌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文捷任职到期卸任,公司对何华强先生、卢馨女士、赖剑煌先生、王文捷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张利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利连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附:张利连女士简历
张利连女士,1971年6月生,电子科技大学管理硕士,2008年起先后任佳都集团审计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副总裁等管理岗位,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担任佳都科技监事会主席,现任佳都科技副总裁兼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娇女士主持,董事刘伟、GU QINGYANG(顾清扬)、刘佳、张利连,独立董事刘娥平、韩宝明、王涛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选举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陈娇、刘伟、GU QINGYANG(顾清扬)、刘佳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陈娇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娥平、韩宝明、GU QINGYANG(顾清扬)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娥平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涛、刘娥平、陈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宝明、王涛、张利连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韩宝明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聘任首席执行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关联董事刘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关于聘任执行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陈娇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关联董事陈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刘佳先生、熊剑峰先生、冯波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关联董事刘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4)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莫绣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娇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周哲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娇、刘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五、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梅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加快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 H 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 H 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根据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 H 股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伟先生,1965年5月生,198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力学系,高级工程师。佳都集团创始人,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2008年2月至2025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执行长,202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曾获评为中国信息产业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曾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协会会长。现任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副主席、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会长、中山大学校友总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广州校友会会长、中山大学顾问董事会董事。
陈娇女士,1979年4月生,湖南长沙人,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执行委员会常委、广州市民营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会联席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兼科创分会会长。陈娇女士获广东省政协优秀提案、广州市新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荣誉,并于2023年荣登《财富》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界女性榜单。
刘佳先生,1983年10月生,暨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毕业,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兼任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顾问,《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咨询专家,广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天河区工商联副主席等职务。曾获评“广州市产业高端人才”、“广州市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历任时代财富科技项目管理部经理,佳都集团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佳都科技集团战略管理中心总监助理、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熊剑峰先生,1970年7月出生,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获得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2011年任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至2013年12月31日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担任公司副总裁,现任高级副总裁兼ICT产品服务业务群总裁;2019年1月1日起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冯波先生,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员;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历任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西区开发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北京丰台科技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2021年2月,历任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智慧低碳城市处副处长、智慧城市发展联盟执行秘书长,中心党总支委员、办公室副主任等;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任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月至今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智能轨交行业部总裁、北区总裁。2024年9月起担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16日起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莫绣春女士,1977年5月生,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获暨南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资格。历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西路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医疗教育事业部总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淘金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海珠支行行长,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联席总经理,2024年起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年4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周哲斯先生,1988年10月生,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佳都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投后总监。2024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起任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
股份(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加快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相关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 H 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 H 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 H 股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 H 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等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 H 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 H 股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香港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收费
毕马威香港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毕马威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香港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毕马威香港具备本次 H 股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 H 股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毕马威香港为公司本次 H 股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 H 股上市的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 H 股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佳都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佳都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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