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驿通国际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驿通国际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驿通国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4,000万元,由现有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同意按照50%出资比例为驿通国际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众源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1、最高保证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4、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5、无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与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投资”)各持有驿通国际50%的股权,公司与瑞源投资为驿通国际提供同比例担保,且驿通国际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6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捌佰壹拾捌万伍仟贰佰陆拾捌元贰角伍分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五)《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七)《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八)《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154,027.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6.6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7,687.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3.51%,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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