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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了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超额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超额冻结的公告》(临2025-026)。

  近日,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上述被冻结的部分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与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发生减资纠纷诉讼案件,世纪之光在二审判决后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执行,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超额冻结,冻结金额合计3.19亿元。公司核实原因后,立即与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法院已于2025年6月29日签收该执行异议。6月30日公司赴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当面进行沟通,再次请法院解除超额冻结。近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建设路支行(21***************29)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解除冻结金额为1.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被冻结账户金额为199,253,716.2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公司也将继续沟通剩余账户解除冻结事宜并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 2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担保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20%)。

  ● 参股公司借款逾期情况: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借款利息107.73万元、本金120万元,合计227.73万元逾期未偿还。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及逾期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72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5.55万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建筑产业化公司、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正在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建筑产业化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建筑产业化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详见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二、对外担保逾期进展情况

  2019年9月,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按持股比例20%为上述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

  日前,公司收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发来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建筑产业化公司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编号:4512201901100000347),建筑产业化公司累计拖欠贷款利息107.73万元,累计拖欠贷款本金120万元,合计逾期欠款227.7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72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5.55万元(计算方法:227.73万元*20%)。

  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逾期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担保逾期的公告》(编号:临2025-018)中所述建筑产业化公司逾期未偿还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的借款利息107.26万元已还清。除上述逾期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四、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72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45.55万元。建筑产业化公司正在积极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协商欠款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借款逾期事宜。

  本事项为公司的参股公司贷款逾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建筑产业化公司相关借款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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