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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慧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条件,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2025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9、涉及公司股票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 上述提案1.00、2.00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3项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3、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会股东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述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结束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青女士

  联系电话:0571-22913450

  邮箱:hota@hota.com.cn

  传真:0571-22821040(邮件及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工业园区青六北路1590-55号

  邮编:311222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25,投票简称:和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将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意见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会议由董事长童建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孙闻伯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组织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包括董事会在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13)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4)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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