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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0,000,000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1、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2,78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39.65%,占公司总股本16.10%,融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1,38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57.71%,占公司总股本23.43%,融资金额为11,7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被担保方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7元/股(含)调整为8.4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最高成交价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支付金额为4,212,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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