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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6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526名激励对象,合计2,337.22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52%。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8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25,942,762股变更为4,502,570,562股。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5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名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应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应回购注销488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4.57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应回购注销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55名激励对象离职,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应回购注销49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3.2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应回购注销1,8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应回购注销合计2,337.2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2023年10月28日、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74)。

  4.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80)。

  5.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327.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7.98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了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3,3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7.98元。

  8.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809.5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7.98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10. 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了向370名激励对象授予78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7.98元。

  11.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公司19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1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8日。

  13.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名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0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1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6、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为7,782,800股,占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总股本4,545,777,226股的比例为0.17%。公司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终止范围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2024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488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778.2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3日。

  18、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488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4.57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55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49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3.2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合计1,8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5名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4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463.2万股。

  鉴于13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从公司主动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55名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9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488名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4.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结果为“D”,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对应解除限售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49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9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2,337.22万股,资金总额预计187,119,564元,公司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本次回购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款合计人民币171,879,816.12元,另代扣代缴股权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15,239,747.88元,合计支付款项187,119,564.00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5)第 0013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525,942,762股减少至4,502,570,562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2025年6月25日。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2022年度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 2025)第 0013号”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股本结构表 。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6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希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前为10.60元/股,调整后为10.61元/股

  2、“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前为10.60元/股,调整后为10.61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 7月7日

  一、关于“希望转债”、“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4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81,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2,债券代码:127049)。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16,015,009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72,258,790股,即4,143,756,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1,563,432.85元。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希望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9日起由原19.78元/股调整为19.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147,918股(A股),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22.58元/股。“希望转债”已于2020年7月9日进入转股期,以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总股本4,326,953,738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04,101,656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希望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10月29日起由原19.63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0月29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本次涉及注销未达考核标准的2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00份,当期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00股。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7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本次涉及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35,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15,000股。因此,以上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2,940,0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37,500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31,445份,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8,750股;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5,000份。因此,本次涉及注销6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共计1,246,445份,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8,75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希望转债”、“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不变。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327.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7.98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由原19.75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希望转2”转股价格由原14.45元/股调整为14.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15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共涉及15名激励对象,其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8,75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2,047,500份,回购价格为8.16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希望转债”、“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不变。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5名激励对象,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750股。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希望转债”、“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不变。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89.0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7.98元/股。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 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7.98 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38,321,158 股增加至 4,546,211,158 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由原19.66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希望转2”转股价格由原14.40元/股调整为1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7月25日起生效。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64元/股向下修正为10.6元/股、“希望转2”的转股价格由14.39元/股向下修正为1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2月28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3.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名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应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应回购注销488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4.57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应回购注销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55名激励对象离职,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终止2022年激励计划,应回购注销49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3.2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应回购注销合计2,337.2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希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P1=(P0+A×k)/(1+k)=10.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7月7日起生效。

  PO=10.60元/股,A=7.98元/股

  k=-23,372,200/4,525,942,771=-0.52%

  P1=(P0+A×k)/(1+k)=10.6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如下:P1=(P0+A×k)/(1+k)=10.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7月7日起生效。

  PO=10.60元/股,A=7.98元/股

  k=-23,372,200/4,525,942,771=-0.52%

  P1=(P0+A×k)/(1+k)=10.61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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