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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6.1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7月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华电新能”A股149,068.3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7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5年7月9日(T+2日)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1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当于2025年7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491,78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89,298,900,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38291477%。

  配号总数为778,597,801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

  100,778,597,800。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74,534.1500万股,约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6.15%。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61.1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0,393.4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超额配售前、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及网下限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519.660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18.1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9,461.7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38.41%。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56373573%。

  四、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7月8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7月9日(T+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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