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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5名,代表股份281,037,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048%。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259,959,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11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74名,代表股份21,077,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2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78人,代表股份36,347,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9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265,958,8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47%;反对13,803,2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16%;弃权1,275,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8,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5152%;反对13,803,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9764%;弃权1,275,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冉令帅律师和孙一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7月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刘文静女士、赵敏女士、乔贵涛先生、刘海波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赵永清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63元/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94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13元/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本次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8.13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8日起生效。自2025年7月8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2.50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2.0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7月8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

  二、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依据

  1、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3、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63元/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94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13元/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本次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8.13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8日起生效。自2025年7月8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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