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二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函,朱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朱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朱煜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辞任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朱煜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朱煜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朱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凭借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忠实勤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二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二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二壮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刘二壮先生拟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刘二壮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刘二壮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刘二壮先生简历
刘二壮先生,男,1964年8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后学位。历任Chartered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mpany Ltd工程总监、上海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厂长、Lam Research Corp中国区副总经理、Cree Corp中国区总经理、Lam Research Corp中国区总经理、紫光集团执行副总裁,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刘二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3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3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7月17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syamt.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13:30至14:3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A103会议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倩倩
电话:024-31692129
传真:024-31692129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8甲-1号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座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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