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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424,136,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3,85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股份50,282,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人,代表股份50,438,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5人,代表股份50,282,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154,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6%;反对1,9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8%;弃权3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6,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95%;反对1,9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1%;弃权3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741,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3%;反对2,23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4%;弃权158,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3,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16%;反对2,23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47%;弃权158,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7%。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742,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4%;反对2,11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3%;弃权276,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4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24%;反对2,11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7%;弃权276,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8%。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2,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8%;反对2,23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5%;弃权36,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09%;反对2,23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1%;弃权36,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7%;反对2,23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6%;弃权37,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4,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00%;反对2,23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6%;弃权37,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0%;反对2,23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0%;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5,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27%;反对2,23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0%;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4,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1%;反对2,238,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9%;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39%;反对2,238,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88%;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778,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9%;反对2,11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5%;弃权244,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80,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38%;反对2,11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22%;弃权244,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0%。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98,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3%;反对2,1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3%;弃权120,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00,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29%;反对2,11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9%;弃权120,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7,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9%;反对2,11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4%;弃权155,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01%;反对2,11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4%;弃权155,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0%;反对2,11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弃权156,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5,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29%;反对2,11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8%;弃权156,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5,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5%;反对2,23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5%;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67%;反对2,23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1%;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8%;反对2,240,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2%;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13%;反对2,240,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4%;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62,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7%;反对2,23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6%;弃权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6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05%;反对2,237,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8%;弃权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461,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8%;反对6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6%;弃权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6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09%;反对6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5%;弃权36,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7.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85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7%;反对2,23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5%;弃权46,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5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33%;反对2,23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5%;弃权46,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153,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3%;反对1,9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7%;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5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71%;反对1,9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7%;弃权33,9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588,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60%;反对32,39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73%;弃权155,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0,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697%;反对32,39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217%;弃权155,6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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