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生猪销售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生猪销量41.32万头(其中商品猪40.16万头,仔猪1.16万头),2024年6月生猪销量29.35万头(其中商品猪24.96万头,仔猪4.39万头),同比上升40.78%,环比下降14.42%;销售收入合计69,776万元,同比上升26.00%,环比下降17.08%。
2025年1-6月累计生猪销量259.36万头(其中商品猪246.61万头,仔猪12.75万头),2024年1-6月累计生猪销量188.28万头(其中商品猪164.70万头,仔猪23.58万头),同比上升37.75%;销售收入448,402万元,同比上升51.99%。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原因说明
2025年6月公司生猪销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农户”养殖模式的生猪出栏量增加。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含饲料、肉品等业务情况。
(二)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提示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6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尊重中小股东,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4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5,113,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97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9,244,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904%;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9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868,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73%。
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9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915,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06%。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于红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835,71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354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638,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4.2739%。
陶一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陶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760,14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32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56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3.7992%。
陶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孙双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8,071,24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440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87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5.7538%。
孙双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9,900,88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8.105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0,703,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67.2496%。
杨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于红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76,51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405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778,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5.1586%。
于红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出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当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赵宪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02,96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37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705,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4.6965%。
赵宪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南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7,908,753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381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711,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4.7328%。
张南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小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8,046,65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97.431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8,849,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55.5993%。
陈小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谭清炜律师、杨萍律师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对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5-06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于当天通知了全体董事。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孙双胜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于红清先生、赵宪武先生、陈小军女士五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陶一山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宪武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赵宪武先生、陈小军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小军女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陶一山先生、赵宪武先生、张南宁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南宁先生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将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陶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孙双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双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孙双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传真号码:0731-28591125
电子邮箱:sss@trsgroup.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邮编号码:412007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陶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杨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梁宁波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监察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沈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沈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传真号码:0731-28591125
电子邮箱:sn-fz@trsgroup.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邮编号码:412007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简历
一、陶一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8年至1992年,担任株洲市饲料厂厂长;1992年,株洲市饲料厂与香港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选拔有开拓创新、德才兼备的年轻高级管理者带领公司继续向前发展,增强公司的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活力,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而迈向管理新时代,实现公司基业长青,陶一山先生于2018年7月辞去公司总裁职务。陶一山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陶一山先生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饲料行业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肉类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全国十大畜牧富民人物、改革开放三十年推动中国饲料工业发展十大功勋人物、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十大领军人物、首届全国十大杰出湘商、湖南省十大杰出经济人物、湖南省十大企业管理专家、湖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 年全国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曾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会委员。
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0%股权,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8.27%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4%股份;陶一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14,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6%;陶一山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陶业先生为父子关系;陶一山先生担任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除以上情形外,陶一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陶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MBA学历。2014年进入公司,2014年2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公司肉类事业部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2019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目前兼任湖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株洲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副会长、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株洲市唐人神教育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等。
陶业先生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0%股权,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8.27%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4%股份;陶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1,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1%;陶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一山先生为父子关系,在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以上情形外,陶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孙双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汉族,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1998年担任株洲市粉末冶金厂主办会计,1999年担任株洲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0年起就职于公司,先后担任下属子公司合肥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新杨兽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9年担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2010年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株洲市唐人神教育扶贫基金会理事、青岛神丰牧业有限公司董事。
孙双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86%的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24%股份;孙双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98,9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3%,在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以上情形外,孙双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杨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汉族,中国致公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评审专家、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至2017年历任中联重科集团财务主管、中联重科金融服务公司财务总监、按揭分期公司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2017年至2019年5月担任中民投国际物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19年7月加入公司,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株洲市唐人神教育扶贫基金会理事。
杨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0,9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2%,除以上情形外,杨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于红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1999年6月至2007年12 月历任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区域经理、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长沙唐人神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09 年10月担任辽宁唐人神曙光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湖南唐人神西式肉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公司总裁办总经理兼宣传部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监,202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株洲市唐人神教育扶贫基金会秘书长。
于红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18%的股份,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24%股份;于红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4,53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2%,除以上情形外,于红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李娟女士(职工代表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7月至 2010年11月担任印度运输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薪酬绩效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经理、HRBP经理,2019年5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株洲南方普惠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湖南伍子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资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李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6,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3%,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赵宪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库专家委员。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担任国防科技大学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担任泰富重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担任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湖南英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担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业务监管部副主任,2021年2月至2023年2月担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专业发展部主任,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特聘教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副所长,2023年8月至今任湖南信息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目前兼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克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库专家、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董事、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赵宪武先生于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宪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八、张南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律师,中共党员。2010年6月至2022年3月担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4月至2023年1月担任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2月至2024年3月担任湖南人和人(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年3月至今担任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律师,2024年8月至今担任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合伙人,目前兼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海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南宁先生于2017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南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陈小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96年7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湖南钢球厂下属的清泰饲料公司品控员,1997年12月至2002年8月担任湖南九鼎科技有限公司化验员,2005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湖南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农业大学教授,目前兼任湖南农业大学第十四届本科教学督导团专家、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药理毒理学分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陈小军女士于2022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小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梁宁波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2017年1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7年2月-2019年6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19年6月-2020年5月任三一集团高级审计经理,2020年6月-2020年10月任长沙翰盈达致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于2020年10月进入公司,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监察总经理。
梁宁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03%,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梁宁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监察总经理)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任职的岗位要求。
十一、沈娜女士,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 月至 2012 年6月先后供职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战略发展部,担任综合管理员;2012 年7月至2014年4 月供职于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部证券专员、证券主管;2014 年5月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娜女士已于2013 年1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沈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沈娜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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