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乔贝”)持有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95,2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333%;股东上海普近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普近”)持有公司263,1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菏泽乔贝、上海普近因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股东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相关股东均为持股5%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本次披露减持计划为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载明的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严明持有菏泽乔贝66.67%股权,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其通过菏泽乔贝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不参与减持,不享有本次减持收益。
在上述股东减持期间,若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 股东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菏泽乔贝、上海普近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严明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二)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07-09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