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告知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4时4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8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15时4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8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概述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及管理层对其高度重视,经公司积极开展自查行动,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2年度合并及财务报表。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21年至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2021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2022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更正后的2021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保证各项报告披露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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