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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0

  

  董事田泽云先生、董事赵刚先生、财务总监杨良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田泽云先生、董事赵刚先生、财务总监杨良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44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147%)。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田泽云先生、董事赵刚先生、财务总监杨良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程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288,665,352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288,665,352股计算。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赵刚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赵刚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赵刚先生于2020年9月16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同时,于2020年9月16日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上述承诺仍然严格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田泽云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不存在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田泽云先生、赵刚先生、杨良成先生、程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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