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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28,724,29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2%。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26,380,112股变更为13,197,655,820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7月15日

  一、 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据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公告所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债权申报期限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注销。

  二、 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二) 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股份28,724,292股。

  (三) 本次注销安排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回购股份28,724,292股。

  三、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226,380,112股变更为13,197,655,820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上述A股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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