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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上诉状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799.40万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因目前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要求与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维”)支付股权回购定金及股权回购款事项于2024年9月向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莱维回购公司所持其42.8725%股权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5年5月16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陕0402民初8921号】,具体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回购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益维康源(北京)制药技术有限公司就一审判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上诉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益维康源(北京)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张帆

  (二)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2024)陕0402 民初 8921号民事判决;

  2、请求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上诉事实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对《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终止条件、质权合法性及对赌补偿规则的认定均存在严重错误,导致判决结果违背事实和法律。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目前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0万元左右,将出现亏损。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260万元,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0万元左右,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00万元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202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98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0.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8.6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母公司成本费用增加。受医药政策及行业环境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坚持以销售为核心,持续巩固院内销售,大力拓展社区医院、诊所、药店等第二、三终端销售,同时,对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进行调整,维持主营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招商代理产品的销售,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成本费用较上年增加明显,影响了公司本期业绩。

  2、控股子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友帮”) 固定资产折旧及融资贷款利息费用较大,同时,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变动大,产品收益不及预期,导致陕西友帮2025年上半年仍亏损较大,影响了公司本期业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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