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将全资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达”)注册资本调减至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称: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11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469弄129号
4.法定代表人:刘浩
5.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7.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东证融达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状况:东证融达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东证融达的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2.27亿元人民币。综合考虑东证融达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及账面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东证融达注册资本调减至10亿元人民币,实际减资金额为2.27亿元人民币。
上述减资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对东证融达的持股比例,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39)。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为董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关于上述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30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7月31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累积投票提案的提案组,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投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现场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9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铁志先生、曲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陈铁志先生、曲国辉先生的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同意陈铁志先生、曲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达”)注册资本调减至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调整东证融达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5-04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体系与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4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铁志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土地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长春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局长、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土地监察专员,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副书记、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长春市二道区委书记、一级巡视员,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陈铁志先生与其他持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北证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北证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曲国辉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城市科学研究所干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设计院副院长、院长,长春汽车经济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长春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曲国辉先生与其他持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东北证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东北证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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