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属三家分公司扁锭相关资产经评估后净值约人民币1.84亿元及现金人民币2.2亿元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进行增资;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以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构筑物等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净值约人民币12.33亿元及现金人民币0.9亿元向中铝高端进行增资。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及云铝股份与中铝高端及其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云铝股份分别持有中铝高端2.1422%及7.0148%的股权。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及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鉴于原协议中云铝股份用于出资的三处房屋资产虽已实际交付中铝高端使用,但房屋产权一直无法变更,因此,经各方协商,云铝股份拟将该等房屋资产调整为现金出资,中铝高端将该等房屋资产退回云铝股份。
基于上述情况,云铝股份与中铝高端于2025年7月15日签订了《出资置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根据协议约定,由中铝高端向云铝股份退回三处无证房屋建筑物(详情如下表,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云铝股份以现金人民币7,004,940.00元置换其前述标的资产的出资。
2.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22142号”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附件,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30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净值合计为人民币7,004,940.00元。
3.双方同意云铝股份应以评估净值的等额现金(即人民币7,004,940.00元)置换标的资产。甲方在协议签署完成后30日内将上述现金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任何一方均应在出资置换及后续变更登记工作中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协助。本次出资置换工作全部完成后,云铝股份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于云铝股份、中铝高端各自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5日
备查文件: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铝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出资置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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