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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85%。小贝大美控股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尚未被正式受理,小贝大美控股后续实施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小贝大美控股的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告知函》:小贝大美控股于2025年7月16日向金华中院提出预重整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申请情况概述

  依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小贝大美控股以流动性紧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7月16日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金华中院后续将依法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本次申请由小贝大美控股单一法人主体提出,本公司及其下属的其他企业不在本次预重整申请范围内。后续小贝大美控股将依法配合金华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

  二、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小贝大美控股相互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公司与小贝大美控股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小贝大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小贝大美控股《告知函》,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上述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同时,预重整不代表小贝大美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小贝大美控股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是否重整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重整进展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2、小贝大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32,629,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105,17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85%。小贝大美控股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小贝大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谢宏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小贝大美控股的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李晓京为本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外,小贝大美控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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