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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5-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及附属材料直接融资租赁、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回租合同。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注册资本:823,5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控股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二)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建艺               公告编号:2025-10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7月18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访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 51,557,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48,321,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3,235,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97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2,97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1%。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提供借款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29%;反对30,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6%;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4,8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2%;反对30,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2%;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6%。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会议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47,811,853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和楼、罗佳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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