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志峰先生、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张建军先生、石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夏建波先生、梁枫先生、李红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王忠玉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还需同时满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冯志峰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各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夏建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独立董事任期还需满足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冯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孙统帅先生、刘广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姜晓会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徐昕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姜晓会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严章祥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黄海浪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及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胡云林先生、武泽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中胡云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武泽东先生继续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张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高凌研究院院长,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姜晓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持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1号
传真:(86-756)8683111
电话:0756-8683888
邮箱:ir@comleader.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冯志峰先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技术员;200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信大网御执行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信大网御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上海红神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5年2月,任南京高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21日,冯志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30,000股,持股比例1.0293%。冯志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统帅先生,出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1年2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工程部CAD/CAM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广州康威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主管;2002年7月至2012年3月,在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单板工程师、单板主管、整机主管、军网办服务中心主任、客户经理、军网办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企高级客户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北京弘新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7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政府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信大网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21日,孙统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80,000股,持股比例0.7578%;通过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持股比例0.2165%。孙统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广红先生,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顺霸发展(珠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珠海新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销售经理;2002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河南办事处副总经理、河南办事处总经理、华中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高凌技术总经理。
截至2025年7月21日,刘广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0,000股,持股比例0.8661%。刘广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晓会女士,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任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5年5月,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2015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会计师、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红神监事;2020年5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7月21日,姜晓会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0,000股,持股比例0.1083%。姜晓会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昕华先生,出生于198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23年4月,任职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账会计、会计主管、会计经理、审计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于珠海安生医药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职于珠海中京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经理;2024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财务管理部经理。
截至2025年7月21日,徐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严章祥先生,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2008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组长、稽查组长、投资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2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证法事务部副经理,现任证法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2025年7月21日,严章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海浪女士,出生于1979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2004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花旗数据处理(上海)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客服;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9年9月至2022年4月,任广东九朵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广东碳语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2025年7月21日,黄海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0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志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姜晓会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4和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刚、詹雅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精诚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肥中电科国元直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科国元”)持有公司股份646,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由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因股东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中电科国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46,5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0%,上述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电科国元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18日,股东中电科国元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6,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该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中电科国元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忠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忠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王忠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王忠玉先生,出生于199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世冠金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决方案工程师;2020年9月加入公司任产品市场一部副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2025年7月21日,王忠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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