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广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08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72,439.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489,784.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各项发行费用金额29.68万元,抵减承销及保荐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83万元,抵减后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85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85万元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已于2025年7月15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7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4326号),认为“上述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其第二部分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广核公司截至2025年7月14日止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5-05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5年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5-054)。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5-05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议案详细内容于2025年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意见于2025年7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5-053)。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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