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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5-021

  

  股东冯澄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徐士强先生、股东冯澄天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18,6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6%(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98%)。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冯学裕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冯澄天女士出具的书面告知函。股东冯澄天女士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1,882,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此外,2023年7月12日,一致行动人徐士强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综合上述权益变动后,冯学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58.09%下降至56.00%,触及1%的整数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加总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股东冯澄天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相关承诺,减持情况与此前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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